存货过期报废是否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过期报废是否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因过期而报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产品过期报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因此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kjxtt.com/1352.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