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会计的对象和特点

一、外贸会计对象

外贸会计对象,即对外贸易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可概括为外贸企业进出口商品流转过程中的资金运动。

外贸企业资金运动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国际上的进出口商品流通,其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出口业务与进口业务。外贸企业与国内商品流通企业都从事组织商品流通活动,但它与国内商品流通企业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是外贸企业的商品流通,包括进口和出口两种业务经营过程,使用本国货币与外币两种以上货币,因而在出口经营活动中,企业要将出口商品销售所得外汇,按照国家规定与银行结汇,所谓“卖中有卖”;而在进口经营活动中,又要用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以支付货款,所谓“买中有买”。因此,外贸企业在其资金循环过程中所持有的本币与外币不断转换的过程,形成了外贸企业资金运动的特殊性。

二、外贸会计的特点

(一)外汇收支的核算占有重要地位

外汇收支的核算十分重要。与此相适应,对外贸易会计核算中,凡是以外汇进行收支结算的,均需以复币(人民币和外币)记账;凡是以外币计价、结算的,有关明细账也都要采用复币式的账簿,或在摘要栏内做外币记录;同时,还应设置反映汇率变动的损益账户。

(二)复式记账中的“同借同贷”现象

“同借同贷”现象的实质并未改变借贷记账法的一般规则。目前,外贸企业用红字表示账户相反方向的发生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调整或冲销某些账项;核算某些外汇支付款项。例如,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输费、保险费、佣金等,习惯上以红字金额贷记销售收入,调整销售账户的发生额。

(三)不同价格条件下的账务处理不同

相同的经济业务内容,如分别采用FOB价、CIF价或CFR价进行结算,则账务处理的内容和方法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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