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

与批发业务不同,零售商品业务直接面对消费者,具有经营商品品种、规格多样,商品进销频繁,单笔业务销售数量少的特点。据此, 零售企业大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多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又称“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其业务核算特点如下。

(1) 需建立实物负责制。 企业为了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管理和控制,将经营商品的柜组或门市部划分为若干实物负责小组,实物负责小组对其经管的全部商品承担经济责任。商品的购进、销售、调拨、调价、削价、溢缺等,都要建立必要的手续制度,这是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的基础。

(2) 库存商品按含税售价记账。 库存商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都按含税售价(即商品零售价)记账,并按实物负责小组设置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以随时反映和掌握各实物负责小组对其管理的商品所承担的保管责任,这是售价金额核算法的核心。

(3) 需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由于库存商品按含税售价记账,在商品购进时,“库存商品”账户反映的是商品的含税售价,因此需要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以反映商品的实际购进价格及与含税售价的差额。在月末要分摊和结转已销商品所实现的商品进销差价以及销售商品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 必须加强商品盘点。 由于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户只反映库存商品的售价金额,不反映数量和进价金额,期末为了核实各实物负责小组库存商品的实有数额,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计算出库存商品实际结存的售价金额,并与账面结存金额进行核对。如发生溢缺,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对于有自然损耗的商品,应当核定损耗率,作为考核的依据。遇到实物负责人调动的情况,必须进行临时盘点,以分清责任;遇到商品调价,也必须通过盘点,确定调价金额,进行账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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