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调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调入资金是指一级政府财政中不同性质的资金之间的调入调出,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政府基金预算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调入资金发生在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入资金的目的是平衡一般预算或基金预算。调入资金不会影响本级财政和上下级财政的预算资金数额,但会使本级财政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发生数额变化。

为了核算各级政府财政的调入资金增减变动情况,总预算会计需要设置“调入资金”科目用来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因平衡一般预算收支,从有关渠道调入的资金。该科目贷方登记调入资金增加数,借方登记冲减或转销数,年终将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财政部门当年调入资金的累计数,年终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科目应当按照资金性质设置“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等明细科目。

调入资金属于预算资金的横向调度,不涉及上下级财政的收支变动。调入资金仅限于地方弥补财政总决算赤字,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扩大调入资金范围。

(1)发生调入资金时,财政部门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调入资金”科目;同时借记“调出资金”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例6-24】

某市财政局按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中调入资金6 000 000元用于一般预算收支。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国库存款——一般公共预算存款 6 000 000

贷: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 6 000 000

同时:

借: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 6 000 000

贷:国库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存款 6 000 000

【例6-25】

某市财政局按规定从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中调入资金2 000 000元用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国库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存款 2 000 000

贷: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2 000 000

同时:

借:调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 2 000 000

贷:国库存款——一般公共预算存款 2 000 000

(2)年终财政部门结账时借记,“调入资金”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

【例6-26】

某市财政局年终将“调入资金”科目贷方累计余额3 500 000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 000 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1 500 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 2 0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1 500 000

贷: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2 0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 1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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