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的会计核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是指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收入。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以及函大、夜大、电大、研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既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也不用于与有关财政预算资金之间的调剂。财政部门收到有关单位和部门交来的财政专户资金时,确认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为了核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业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设置“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科目。该科目贷方登记当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取得数;借方登记年终将贷方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的数额。该科目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财政部门当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例6-11】

某市财政局收到教育行政性事业收费收入——高等学校学费1 500 000元。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财政存款 1 500 000

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1 500 000

【例6-12】年终某市财政局将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科目贷方余额8 200 000元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该财政局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8 200 000

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8 2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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