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方法

在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时,需要明确以下两个问题。

(1)如何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某一事项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关键。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就事项本身而言,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性质,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这两类事项的判断原则即可。另外,同一性质的事项可能是调整事项,也可能是非调整事项,这取决于该事项表明的情况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已经存在或发生,还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

(2)企业会计准则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但并没有列举详尽。实务中,会计人员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判断原则,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项的处理方法

1.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企业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的次年,报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具体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在该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发生在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

调整完成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则还应当做出相应调整。

2.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重新确认一项负债。

这一事项是指导致诉讼的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但因尚不具备确认负债的条件而未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获得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法院判决结果),表明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事项。因此,应在财务报告中确认为一项新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虽已确认,但需要根据判决结果调整已确认负债的金额。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的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损失或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的最佳估计金额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但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确凿证据能证明该事实成立,即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减值,则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做的估计予以修正。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这类调整事项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①若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的资产已经按暂估金额等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证据,可以进一步确定该资产的成本,则应对已入账的资产成本进行调整。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根据收入确认条件确认资产销售收入,但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关于资产收入的进一步证据,如发生销售退回等,此时也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需要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既包括报告年度或报告中期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也包括以前期间销售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售退回。

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的,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销售退回事项,可能发生于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也可能发生于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a.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的收入、成本等,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应交的所得税等。

b.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交所得税,应作为本年的纳税调整事项。

(二)非调整事项的处理方法

1.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但有的非调整事项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具有重大影响,如不加以说明,将不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2.非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主要例子如下。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和承诺等事项,对企业影响较大,为防止误导投资者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和外汇汇率的重大变化,虽然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据,但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应当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企业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举借巨额债务都是比较重大的事项,虽然这一事项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状况无关,但这一事项的披露能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情况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因此,应当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5)企业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将会改变企业的资本(或股本)结构,影响较大,应当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6)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将会对企业报告期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在报表附注中及时披露该事项,以便为投资者或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信息。

(7)企业合并或者处置子公司的行为可以影响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方面,对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能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8)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或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行为,并不会导致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形成现时义务。虽然该事项的发生可导致企业负有支付股利或利润的义务,但支付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尚不存在,不应该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告。因此,该事项为非调整事项。但为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充分地了解相关信息,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中适当披露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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