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告编报的要求:编报时间、编报格式、编制程度和质量要求

为了便于会计报告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充分发挥会计报告的作用,企业在编制会计报告时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 编报时间要求

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只有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即使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可靠且全面完整,但由于编报不及时,也会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2. 编报格式要求

国家对于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告及其附表的格式和内容都做了统一规定,各单位在编制会计报告时应当严格执行统一规定,不得随意增列或减并表内项目,更不得任意变更表内各项目的经济内容。

3. 编制程度和质量要求

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的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说明清楚、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

(1)内容完整。会计报告应当全面地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2)数字真实。会计报告必须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数字真实可靠。因此,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真实无误的账簿记录编制,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

(3)计算准确。在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告编制说明编制会计报告;会计报告之间、会计报告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4)说明清楚。会计报告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国家会计报告条例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告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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