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电视广告的发展历史:电视广告的优点缺点

电视广告

电视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它是随着电视技术的产生而产生的。

历史上第一则电视广告是在1941年7月1日晚间2点29分播出的,这则广告是宝路华钟表公司(Bulova Watch Company)以9美元(约人民币71元)的价格向纽约市的全国广播公司(NBC)旗下的“WNBC”电视台购买,在棒球赛播出前的10秒钟时段播出来的。

当时的电视广告内容十分简单,仅有一只宝路华的手表显示在一幅美国地图前面,并搭配了公司的口号旁白:“美国以宝路华的时间运行!”1958年5月1日,我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试验播出,并于9月2日正式开播;

10月1日,上海电视台建成,标志着电视已跨入广告媒介的行列。

而中国第一则电视广告出现在1979年3月,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它的第一则电视商业广告,产品是上海汽水厂的幸福可乐,广告语是“清爽可口,芬芳提神”。

电视广告比其他广告更具表现力,它汇集了图像、视频、音乐、解说等元素,给受众在视觉、听觉上的整体震撼,加上许多电视广告都具有一定的故事情节,加强了广告的趣味性,让受众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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