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国家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3级。
1.主管会计单位
简称主管单位。它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和发生预算管理关系,并有所属会计单位。
2.二级会计单位
简称二级单位。它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和发生预算管理关系,并有所属会计单位。
3.基层会计单位
又叫三级会计单位。它向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但没有所属会计单位。如果二级会计单位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也视同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3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