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出口货物关税的会计核算:例子例题

项目引例

广州黑石贸易有限公司关税的纳税申报

广州黑石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和矿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单位代码为 5235648951,纳税人识别号为 440105984567861618。2018年5月发生的各项业务如下。

【业务1】从加拿大购入一批未锻轧锑用于生产,货物于5月5日运达广州港,该货物采用实际成本计价。该货物的成交价格见商业发票(表 3-1)。运抵广州港的运杂费如表3-2所示,保险费率为0.25%。汇率1∶6.21。

【业务2】从德国进口一批蓝宝石衬底用于销售,5月6日运抵广州港。商业发票列明的总价款为EUR 300 000 FOB Hamburg,有关运保费结算清单列明运保费12 000欧元,收到进口佣金9 000欧元,支付进口港务费10 000元和外运劳务费9 000元。汇率1∶8.58。原始凭证略。

【业务3】接受国内一家企业委托代理从美国进口一批人造石墨,5月10日运抵广州港。已收到对方预付进口外汇 110 000 美元。该批货物的到岸价格为 110 000 美元,代理手续费按到岸价格的5%收取。汇率1∶6.21。原始凭证略。

【业务4】向美国出口合金生铁5吨,以到岸价格317 360美元成交,其中境外运费为4 680美元,保险费为2 980 美元。出口佣金为明佣,按 4%计算。收款方式为信用证。汇率 1∶6.21。5月 15 日运抵广州海关监管场所。原始凭证略。

【业务5】5月20接受兴隆公司委托出口一批铌铁到荷兰,合同注明成交价格为68 000欧元(FOB)。代理手续费为3%。汇率为1∶8.58。原始凭证略。

上述业务是在关税的会计核算中常见的,应该怎样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纳税人的会计记录核算应纳出口关税

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自营出口业务,应在“税金及附加”账户下核算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关税,并在期末将发生的关税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同时,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计提关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缴纳关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企业也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账户核算,直接在缴纳关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引例分析——业务4】

【业务4】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货物,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317 360×96%×6.21)  1 891 973.38

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佣金($317 360×4%×6.21) 78 832.22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合金生铁        1 970 805.60

(2)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时:

运保费=(4 680+2 980)×6.21=47 568.6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合金生铁         47 568.6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7 660×6.21)              47 568.60

(3)计提出口关税时:

出口货物关税关税价格=(1 970 805.6-78 832.22-47 568.60)÷(1+20%)≈1 537 004(元)

应交出口关税税额=1 537 004×20%=307 400.80(元)

借:税金及附加                       307 40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307 400.80

(4)实际缴纳出口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307 400.80

贷:银行存款                        307 400.80

(5)收到银行结汇水单时:

借:银行存款                        1 891 973.38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1 891 973.38

(6)期末结转缴纳关税时:

借:本年利润                        307 400.80

贷:税金及附加                       307 4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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